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社保缴费,提升服务效率,区社保局利用国庆中秋假期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进一步梳理社保业务流程、经办工作内容,改善与地税局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的办法,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效能,实现社保“一站式”缴费。一改以往参保人员社保核定、缴费两头跑腿的现象,既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又大大缩短了群众的办事时间,办理当年缴费再不用到社保局先行核定,可直接到地税社保缴费大厅办理缴费,极大的方便了参保群众。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一、元宝山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失地农民、企业破产买断人员、集体工等以个人形式缴费的参保人员,从2017年10月9日起,凡办理缴纳当年全年养老保险费(2017年1月-12月份)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及上年度缴费税票等材料,自行选择到元宝山区地税局社保缴费大厅或元宝山地税所(宝山中医院东走100米路北)直接办理缴费业务。根据市局确定的缴费时间,当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
二、2017年度缴费标准:
100%档次 12398.76 元
80% 档次 9919.08 元
60% 档次 7439.28 元
三、仍需到社保局办理缴费核定业务人员: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首次转为个人续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参保人员;当年首次参保人员。
2、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截止2017年,女性失地农民退休年龄为55周岁,即1962年出生)。
3、缴费后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人员。
4、2017年以前因工龄间断、断保等各种原因,需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5、还未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录工作的人员。
元宝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