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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党建之窗  加入时间:2017-04-27 15:35:01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实施精细化管理,在机关运行、执法办案、检务保障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精准持续发力,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清楚、定期考核细致,切实提升了检察工作水平。

区检察院在案件受理环节由电脑自动分案,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所有受理的案件均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轻轻点一下鼠标,一个案件主办人是谁,处于什么环节,有无超期等内容一目了然。立足统一业务系统,启动网络流程监管系统,注重网络流程节点的跟踪管理。在案件受理、分配、撤案、不捕、不诉、退查、起诉等环节的各节点全部实行网络备案登记、预警、通报制度,规定网络跟踪办案时限,适时提出预警,定期总结当前问题和检察业务流程监控月报并通报各业务部门。通过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能够有效保证严格执法,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最大限度地确保公正执法。

实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是该院又一有力措施。该院每年抽调专人,都进行一次抽样评估活动,将每项工作和每起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涵盖检察业务、事务、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情况、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评估,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实行问题清单制,发现的问题具体到每一个领导、每一个部门,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责任,让每一个干警都熟知清楚,确保整改到位。

“旷工一天减3 分,事假一天减1 分,病假一天减0.5 分。”这是该院制定的干警共性绩效考核标准内容之一。年初开始,该院对全体干警实施绩效考核,将每名干警每个季度的工作按照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进行考核,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考核体系,实行个人日志管理、季度考核、年终兑现奖惩的办法,对自己的工作实行个人自查、分管领导把关、考核办审核的措施,营造出工作有职责,考核有标准、追赶有目标、问题能纠正、违纪有追责的精细化管理体系。

据了解,2016 年该院被市人民检察院考评为业务队伍综合第一名,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赤峰市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涌现出了“赤峰市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赤峰市十佳法治人物”等一批先进人物,32 人次受到各级奖励。(研文)

 

                                                                      [责任编辑  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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