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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万!我区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民生在线  加入时间:2019-01-18 11:59:59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近日,我区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办法》明确举报人可就11个方面内容进行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或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侵吞国有资产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办法》指出,举报人需采取实名的方式,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或当面向扫黑办或相关部门举报等途径,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核准后,视情将予以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办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工作人员因泄露涉黑涉恶线索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办法》出台的同时,区扫黑办印发了奖励办法宣传单5000余份,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胆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彻底铲除辖区黑恶势力。(张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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