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将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举措致力于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提升提高办案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预防劳资纠纷。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认知,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协调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
规范监督制度,完善办案程序。区仲裁委积极规范仲裁工作流程、环节和程序,对仲裁活动的接待咨询、案前调解、立案受理、开庭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通过仲裁案卷点评与现场庭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仲裁员法律适用、证据规则运用、庭审把控等方面能力。
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调处效果。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前调解办案方式,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及时进行裁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12个镇乡街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