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着力点和结合点,预防工作注重“四提高”,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提高服务群众主动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积极搭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平台。积极发挥“基层检察室”巡回便民检察功能,由预防局、基层检察室、控申科牵头,相关科室局全力配合,开展送法进乡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法律五进”活动,进行法律制度宣传、受理控告举报、提供法律服务、监督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
提高工程专项预防前瞻性,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对辖区内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实行同步监督。对前期征地、拆迁、招投标、施工等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提供预防咨询,发出风险提示,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共同分析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隐患,提出建议,研究对策。其中参与招投标须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工程造价变更通知检察预防部门介入;工程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原始账户转入、按月向检察预防部门通报重大工程项目班子出勤情况等建议被吸纳到《政府招投标管理意见》中,在编写招标文书时一并公告。为震慑挂靠和借用资质行为,该院与区住建局达成共识,对项目班子成员运用动态采集“头像”的功能以达到身份验证,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和不良记录库。工程招标时,通过查询,将有违规行为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等堵截在门外,进一步净化我区建设市场。
提高惩治职务犯罪威慑性,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紧紧围绕关乎百姓生计、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项活动,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依法保护群众利益,保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提高帮贫济困针对性,激发自身造血功能。不断深化“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实实在在帮助联系点解决具体问题。做到帮有目标、干有方向,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周雪雱)
[责任编辑 李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