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6月,我区圆满完成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被征地农民逐年增加,为满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保障需要,2014年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赤峰市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并放宽补缴条件。这是一项降低缴费,提升待遇,提高保障水平的惠民政策,我区在全市率先行动,成立了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方案,规范流程,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任务,于2014年末启动了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区人社局立足服务民生树立窗口形象,坚持优化服务提效能,严格标准求规范。截止2016年6月,圆满完成了5镇1乡1街66个村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共完成审批14530人,完成参保缴费11730人,达到退休年龄已领取待遇7651人,人均年收入均超1万元,大大提升了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提升服务效能,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
按照“历史被征地农民全部惠及,新发生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的原则,针对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复杂实际,区人社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让惠民政策更大限度惠及百姓。首先是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组织,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把握方向、制定标准;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地税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各环节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区人社局,各镇乡街,村组成立三级审核组,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区纪检委、区人社局组成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率,一是集中办理与现场办公相结合,大规模办理历史被征地农民保险,联合工作组各单位增设窗口和人员,为各村排出时间表,有序进行;对涉及人数多、征占地情况复杂的地区,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到村现场办公进行审批。二是窗口作业与分片布点作业相结合,在5月16日市工作会议明确自治区要下发规范性文件将调整政策后,缴费人数激增,区地税局及时开通了平庄、元宝山南北两个征收点,分流人员,提高效率。三是利用节假日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效率,区社保局充分利用节假日时间,最大限度启动闲置窗口和相关业务人员,大大推进了工作进度。
严格工作标准,让为民服务阳光透明
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四次,启动、调度、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严格要求,是开展好这项惠民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政策规定,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我区严把四关,确保惠民实事阳光透明。一是严把申报关,各村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申报,重点抓好原始批文、原始会计账簿、公示到组等环节,同时为了避免人情申报、利益申报等现象,各镇要求村签订申报承诺书,由村书记、村主任和经办人共同签字,确保申报真实;二是严把审核关,各镇充分发挥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主体责任,审核规范整理申报材料、核实相关单位批文、监督公示,对有争议的地方现场核实、解答接待群众咨询;三是严把复核关,区人社局认真研读政策,按照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好三级复核工作,即由村(组)、镇、区三级现场复核,签字确认,确保征占地批文、补偿款领取、村组公示等材料和环节的真实。四是严把监督关,此项工作由纪检人员全程参与,遇到问题,及时指出,当场处理,确保不出纰漏。
广泛宣传发动,让民生工程百姓参与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服务对象是被征地农民,只有他们积极参与,惠民政策才能落地。鉴于此,区人社局以全民知情为任务开展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启动之初利用区内各媒体大力宣传;二是开展工作培训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学习培训;三是区社保局深入各镇乡街各村进行面对面宣传培训,向村民发放宣传单;四是在工作重要节点,区人社局、社保局专门到镇村宣传督促。为确保在政策调整前我区被征地农民不遗漏一人,区人社局、社保局主要领导逐一进镇入村,深入宣传督促,给老百姓算收支账,让老百姓切实感到惠民政策,同时督促各镇乡把高铁、一级路建设项目占地纳入政策范围,开启绿色通道,尽快办理。(赵金英 吴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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