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本土发展起来的商业品牌企业,在不同历史时期为繁荣首府的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公司以“讲诚信、讲创新、讲效益、送真情”为经营理念,以“真情服务诚信永远”为服务宗旨,以“抓住转制机遇、创百年企业”为契机,着力打造诚信品牌。以“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好”为工作理念,不断创新,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2020年该公司入选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名单,被评为诚信示范单位。
公司在加快企业建设的基础上,特别加强了制度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趋于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法建立平等协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节假日及平时加班,均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随着公司效益的增长,员工工资同步增长。依法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全体员工(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政治权利落实到位。公司设有安全保卫、消防治理小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治理责任制,工作安全及劳动保护条例均符合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过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法定假日和女职工产假,职工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公司注重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更加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在过去几年中,公司累计向社会捐资500多万元,用于抗险救灾;捐资20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捐资160万元,用于贫困老区的文化建设;捐资6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和阿拉善“99公益日·一亿颗梭梭”项目,支持社会各类公益活动。同时,打造学习型企业,创建企业内部商学院。
二十多年来,公司获得很多荣誉。1995年被评为全区十佳优秀企业,2007年被授予呼和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2009年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单位授予诚信企业荣誉称号,被内蒙古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全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015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标兵单位”,2020年至今被评为自治区、呼市两级“诚信示范单位”。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吕会生)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