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浪微博用户“2019诸事顺遂啊”留言反映“光明小区违建”问题,称光明小区11栋东侧户主郑某,多年违规占用小区公共地面进行私自使用。
元宝山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后,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光明小区11栋东侧确实存在使用铁栅栏圈占公共用地的情况,圈占人为该栋楼1单元1楼东侧住户郑某。执法人员入户做郑某及其家属的工作,要求其在11月4日前将擅自圈占的栅栏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11月4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复查,郑某已经自行将违法圈立的栅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