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鹏飞 白银波 何思航
本报讯 5月14日上午,市委书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宪东主持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关文件。
会议指出,自去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定的立场、统一的意志、务实的举措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会议强调,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在提高创建覆盖率上下功夫,对照《分工方案》要求,紧扣目标任务,狠抓薄弱环节,逐项梳理、逐项落实,确保“八进”全覆盖。要在创建示范单位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在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的基础上,把握创建工作普遍规律下的特殊性,积极创新创建工作载体,推动形成创建特色。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宣传部门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发挥好时代旗手的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讲全面、讲深刻、讲丰满、讲生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在全社会形成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舆论引导和管控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维稳能力,确保在创建工作周期内不出问题、不留硬伤。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推动创建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