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市的文明水平大幅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文明行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闯红灯,被大家视作陋习中的“老三样”,一直未能绝迹。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然而在文明领域好像并没有遵循这个规律,旧的未去,新的已来,许多新的陋习成为不文明行为中的新成员,“老三样”变成了“新多样”。
前不久,记者在某小区看到,一面墙已经被小广告贴成了黑乎乎的一片,原来洁白的墙面变成了广告宣传“平台”。在小区的楼道、门口拐角处、路两侧站牌、灯箱等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广告乱贴现象。由于居民比较集中,出租房屋等信息也比较多,这就给一些中介机构带来了商机,他们雇用一些闲散人员,专门在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房屋出租、刻章办证、招聘工人、安装卫星天线等非法小广告。记者在我区城管部门和物业公司了解到,环卫工人和物业清理队都会定期对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但是每当刚清理完旧的,新的小广告又贴上了,治理起来很困难。
当下已进入隆冬时节,环卫工人每天凌晨5点就开始了城区街道、广场的清扫工作,凌晨的天气特别冷,空气质量也不高,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懂得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随心所欲地乱丢垃圾,让垃圾桶成了摆设。在市民生活中,垃圾是每天都会产生的,能不能处理好垃圾,关系到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处理得不好会破坏城市的景观,而且还会传播流行性疾病,甚至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道路两侧垃圾箱的玻璃无故被人弄碎、公交站牌遭人为破坏……看着这些精美的公共设施“伤痕累累”,真是让人不舒服,甚至憎恶。保护城市公共设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这座城市的公民素质。广大市民在逐步提高社会公德意识、爱护公物意识的同时,也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切实做好保护监督工作。
对于不文明行为,无论是“制造者”还是旁观者,绝大多数群众都知道这样的做法不对,也知道其危害,但往往明知故犯或对别人不文明行为缺少纠正的勇气和行动,这也正是不文明行为无法杜绝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当不文明的行为发生的时候,人人都是不文明行为的受害者。因此,对不文明行为,我们每一个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去谴责,特别需要力所能及地用行动去“铲除”。
文明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追求,一座城市的文明,关键取决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的文明程度。我们每一个市民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要让城市更文明就要求我们这些主人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培养社会意识、开拓视野,积极树立“大市民”心态。相对于“小市民”的公德意识淡薄,“大市民”更懂得包容、谦让,讲究文明,有公民意识。有了“大市民”意识,塑造了大市民风范,不文明行为才会越来越少。(曹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