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西露天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宝源热力公司南2公里处、中铁十八局建设工地东侧有人私自挖砂。工作人员当即责令砂坑负责人停止作业,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西露天派出所报警。24日下午,西露天街道办事处电话通报平庄镇政府,并向区国土资源分局发函,请求马上派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平庄镇政府接到电话通报后,分管副镇长周艳红只是电话进行安排,未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也未就有关情况进行合理处置。自始至终,平庄镇政府未有任何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周艳红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11月24日16时许,区国土资源局收到西露天街道办事处所发公函后,分管副局长徐国彪指派平庄镇国土所王剑峰、监察大队员王嘉琦到现场调查。二人在未找到违法采砂现场的情况下,未就公函提及事项及时与西露天街道办事处核对,也未向分管领导汇报,致使违法采砂行为形成事实后未得到及时处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二人负有直接责任。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徐国彪,在接到西露天街道办事处关于有人盗采砂石的公函后,虽然安排工作人员去现场勘查,但后期并未就勘查结果进行过问督办,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违法采砂行为及后果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3月29日,区纪委监察委研究决定:对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平庄镇党委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平庄镇副镇长周艳红、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国彪、平庄国土所王剑峰、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嘉琦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赵强 朱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