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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内蒙古
关于在全区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通告
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内蒙古  加入时间:2019-11-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和元宝山区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将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与反腐、打伞、拍蝇结合起来,溯本清源,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整治和打击的重点:

(一)对扫黄、打赌、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声势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辖区内“黄赌毒”违法和犯罪活动泛滥、打击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反应强烈、影响恶劣的;

(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其近亲属直接或变相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经营活动的;

(三)为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包庇、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

(四)在办理“黄赌毒”案件时,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干扰和阻碍办案的;

(五)辖区内“黄赌毒”犯罪长期未被打掉,或与黑恶势力交织合流的;

(六)组织、操控、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的;

(七)放任、容留“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娱乐服务等场所;

(八)“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参与者;

(九)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活动不力、清除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及各类有害信息行为不及时,查办系列违法犯罪案件积极性不高,动真碰硬不够的。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主动投案自首,且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在逃人员有立功表现的,视情况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且继续进行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打击和处理。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邮件、信件、电话积极检举、揭发涉“黄赌毒”问题(政法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和“保护伞”线索(纪委监委受理),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以及“保护伞”的姓名、职务等情况。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举报方式:

(一)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电话:0476-3511399

网址:登录http://neimeng.12388.gov.cn/cfs/,按提示操作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

(二)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宣传部

举报电话:0476-3520003

邮箱:cfsybsqwxcb@163.com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党政综合楼325室

(三)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0476-3523656

邮箱:ybsqzzb@163.com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党政综合楼511室

赤峰市元宝山区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0476-3511399

网址:登录http://neimeng.12388.gov.cn/cfs/,按提示操作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6-3523110

邮箱:ybsshce@163.com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101室

)元宝山区文旅体局

举报电话:0476-5850476

邮箱:39173306@qq.com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文化大厦四楼405室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宣传部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政法委

            赤峰市元宝山区监察委员会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赤峰市元宝山区文旅体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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