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司法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监管、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运用“元宝山掌上12348”官方微信公众号、法治广场等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元宝山掌上12348”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十余期,制作《“扫黑除恶”正当时》系列沙画5集,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2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区司法局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先后5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警示教育。同时,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刑满释放人员发挥个人所长从事合法经营,引导他们净化生活和朋友圈,预防其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经排查,目前全区新入矫人员93人,解矫人员85人,现在矫人员198人,无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无涉黑涉恶人员。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督促广大法律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以及受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秦岭 马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