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赤峰市民政局要求,区民政局把临时救助工作作为补充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必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新的《赤峰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以“补短板、托底线、救急难”为主要原则,不断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进一步规范审批发放程序,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县乡审批权限、审核审批程序、档案等问题进行规范,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政策公开、结果透明。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截至目前,共救助201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01万元。(刘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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