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使残疾人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区残联对凡具有元宝山区常住城镇户口,持有元宝山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统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二级残疾人缴纳70元,三、四级残疾人缴纳130元。目前,全区已有1618名残疾人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残疾人医疗有了保障,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王玉清 刘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