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司法局预防为主,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
一是确定重点对象范围。将“三无”人员,涉黄(赌、毒)、涉黑、涉邪教人员,生活困难有可能重新犯罪人员,因家庭、工作、生活等原因产生重大思想波动可能具有现实危险性的人员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对重点对象逐一走访。对列为重点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司法所逐一上门走访当事人、监护人及所在村(社区)负责帮教工作的干部,及时掌握其基本动态,了解其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现实表现,逐一制定帮教、管控措施,并将重点对象上报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当地派出所,切实做到情况明、动态清。
三是加大重点对象管控力度。对重点对象做到“六个落实”:落实一个管控帮教小组,并明确工作责任人;落实制定一套管控帮教预案,切实做到一人一策;落实一名信息员,确保重点人员尽在掌控之中;落实建立“监管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日常生活活动情况;落实开展一次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活动,及时化解其不良情绪;落实每半月一次走访活动,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对象帮扶工作。帮助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对有病、暂时无法就业、无经济来源等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和临时救济政策。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积极联系劳动部门和相关企业,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生活有着落,思想稳定。(黄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