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和企业发展两不误,自8月中旬开始区环保分局对我区的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日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天必须向区环保分局提供一份关于企业污染防治相关情况的报表,报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基本情况、污染防治情况、限期整改进度、发现新问题及处置措施等方面。
为了确保日报制度能够顺利落实,确保污染企业监管取得实际效果,区环保分局要求各相关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要求各相关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求企业派出专人对危化企业的危化产品储存罐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并把巡查相关情况填报到报表中,在次日下午5点之前把日报表报送到区环保分局;为了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区环保分局还加强日报表制度企业的监管,派出环境监察人员每个星期对相关企业在夜间11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之间抽查两次,对于虚假上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鞠国柱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