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操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确实施,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推出了社区矫正“五帮一”帮教监管模式,将社会机构、志愿者的帮教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帮一”工作模式,即根据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组建由五类矫正管理主体组成的专门的矫正小组。组长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由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等组成,社区矫正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中安排一定名额的女性成员。矫正小组成立后,与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社区矫正人员“五帮一”帮教协议书》,同时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考核任务与标准,防范和杜绝因职责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的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甚至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案件。矫正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到,定期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经常与社区矫正人员沟通思想,及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反映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并及时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沟通信息。
“五帮一”工作模式,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社区矫正监管理念,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体系,对于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教育改造社区矫正人员,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区共接收、管理社区矫正人员441名,解除268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73人,按照“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都有一个五帮一矫正小组”的标准,现有登记在册的矫正人员全部建立了帮教组织,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案件。 (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