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这个位置可以,但要把屋里的明线清理一下,参加安全培训了吗?”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在平庄镇一家准备经营烟花爆竹个体户的销售场所边察看边询问。1月10日上午,记者跟随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在近一小时的检查过程中,三家准备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户,只有这一家通过了核查,其他两家分别因“距离学校太近”、“安全距离不够”等原因被要求重新择址。
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场重点核查五项内容:一是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二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是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是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一定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五是零售场所严禁明火取暖,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记者在与元宝山安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理史永春谈话时得知,今年我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非常严,他表示,这让我们卖得放心,顾客买着也放心。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开始进入旺季。为保障节日市场安全,吸取2012年“1·10马架子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区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取消露天和集贸市场经营,全部实行专店或专柜经营,在此基础上各经营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严禁将火源带进销售场所;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使从业者切实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实施镇(街)和安监部门双重管理,经营烟花爆竹的业主需要先向所在地镇、街提出申请核查,经营网点经区安监局现场核查,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四是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专刊记者 孙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