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自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深化便民举措,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0余件,其中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8件,涉及劳动报酬200多万元;工伤赔偿案件62件,涉及赔偿金额150余万元。
加强协作,联手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工程。元宝山区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诉求,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重点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纠纷处理协调机制,元宝山区司法局会同区总工会、妇联、信访局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加强了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处理,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执法监督和处理劳动纠纷中,对农民工先行告知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相关事项,共同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降低门槛,放宽农民工援助审查标准。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放宽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涉及农民工的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性纠纷等六类案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进入援助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严格监管,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该区结合“四统一”原则,即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检查监督力度,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动态监管机制和服务质量反馈机制,案件指派给律师后,援助中心随时收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与有关当事人沟通情况,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受援人协作的相关情况,及时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定期通报。
加大宣传,营造农民工维权氛围。他们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之一,印制了《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在企业用工招聘会、集市、农民工集中的工地等发放。同时凭借送法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平台,在企业、农村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使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的同时,在遇到问题时也能想到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减少诉讼,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劳动纠纷案件特别是工伤赔偿案件,程序复杂,时间长,维权难度大,为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调解等组织积极配合衔接,坚持宜调则调的原则,加大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的非诉讼办案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求。自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来,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已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了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68起,使农民工及时地获得赔偿,减轻了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