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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2003年至2015年期间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考试安置实施方案
电子公告  加入时间:2016-11-24 16:50:50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限期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通知》(内双拥组〔2016〕3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通知》(赤政办字〔2016〕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03年-2015年期间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原则

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待安置退役士兵中进行。

二、安置计划

本次考试竞聘岗位133个。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职位计划表》。

 三、安置范围及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已将自谋职业金退回区财政并到区民政局签字按手印的退役士兵。

1、经区民政局审核认证的,2003年1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退出现役的元宝山区户籍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

2、经区民政局审核认证的,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并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退出现役的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

3、司机岗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安置程序

本次安置考试工作在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安置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拟定方案、发布考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公开择岗、公示聘用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发布考试公告

本次考试方案公开在《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专刊》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6年 12月 5日至 12月6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元宝山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电话:3555590。              

3、报名时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退伍证,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区民政局对报名参加考试退役士兵档案、入伍通知书、安置卡、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能够确定退役士兵身份的信息及退缴自谋职业金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束现场阅卷,现场公布成绩。

 1、笔试内容:中学语文基础知识。

2、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本人于报名当天到民政局领取。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公开择岗

笔试考试完毕现场公布成绩,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考生在2016年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退役士兵职位计划中直接自主择岗。此次安置属于一次性安置,不按规定时间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

择岗结果在《元宝山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择岗结果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段乡镇道班岗位工作。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区政府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职位表

 

 

                         元宝山区区直非农业户口带安置卡

                          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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